2025年考研政治时事新闻汇总(4月2日)
2025-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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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将多措并举减轻企业负担

从2日召开的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2025年工作会议获悉,今年我国将聚焦拖欠企业账款企业成本负担重等问题,多措并举减轻企业负担

会议提出,要聚焦乱收费、乱检查、乱罚款、乱查封等“四乱”问题,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制定出台乱收费行为处理办法,坚决防止以罚增收、以罚代管、逐利罚款等行为,健全完善执法监督纠错问责机制。要聚焦拖欠企业账款问题,开展加快加力清理拖欠企业账款行动,严格源头管理,加大对新增拖欠的惩戒力度,建设国家统一的拖欠中小企业款项投诉平台,健全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长效机制。

会议指出,要聚焦企业成本负担重问题,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组织实施新一轮十大重点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强化制造业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支持,有效降低企业物流成本,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市场竞争秩序。

此外,会议要求,各地区、各成员单位要深入基层一线加强调查研究,把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作为各级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机制的工作着力点。联席会议办公室要抓好统筹协调,强化部省联动,开展减轻企业负担综合督查,督促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落实,组织好全国减轻企业负担政策宣传周活动。

据了解,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工业和信息化部。


2、退役军人事务部、全国少工委联合部署开展“赓续·二〇二五·清明祭英烈”活动

4月2日,退役军人事务部、全国少工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赓续·2025·清明祭英烈”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4月份部署开展以弘扬英烈精神赓续红色血脉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

《通知》指出,今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5周年,以“赓续·2025·清明祭英烈”为主题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意义重大。活动重点聚焦群众性纪念缅怀活动、“红领巾向英烈致敬”实践活动、走访慰问烈属活动,指导各地各部门充分利用与抗战有关的烈士纪念设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资源,组织少先队员就近就便到烈士陵园祭扫献花,结合实际开展“红领巾讲解员”等活动,常态化开展为烈士寻亲,为烈属家庭解决实际困难。同时,深入开展网上爱国主义教育,以中华英烈网为主阵地开通在线祭扫平台,以其他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为载体策划推出主题直播、专题节目、系列融媒体报道等,宣传弘扬英雄烈士、抗战老兵英勇事迹,引导社会各界铭记历史、缅怀先烈,唱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时代旋律。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烈士褒扬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引领,牢牢把握纪念活动主基调。要坚持守正创新,丰富宣传形式,拓展传播渠道,增强红色文化的传播力影响力吸引力。要加强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安排,把统一组织的抗战胜利80周年纪念活动与“清明祭英烈”活动结合起来,细致周全做好祭扫纪念活动各项组织保障,确保取得良好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据了解,“赓续·2025·清明祭英烈”网上祭扫平台已在退役军人事务部官网等平台正式开通上线。


3、《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将于本月15日起实施

4月2日,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4月15日起正式实施,对集中用餐单位、单位食堂、承包经营企业、供餐单位,从责任分配、风险防控机制、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和任职要求、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总监孙会川介绍,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医院、机关食堂等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社会关注程度高,一直是食品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出台这部规定是对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系统治理、综合施策的重要手段。

《规定》厘清了各方的责任,将集中用餐单位供餐方式概括为单位食堂自营、委托承包经营、从供餐单位订餐三种形式。对于委托承包经营,用餐单位、承包方都应该按照规定承担食品安全责任,坚决治理“一包了之”“只包不管”现象。

《规定》强调学校食堂责任,对单位食堂、承包经营企业、供餐单位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的情况做了细分。其中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的要求也严于机关食堂等其他集中用餐单位。

单位食堂、承包经营企业、供餐单位须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明确学校、幼儿园违反《规定》要求的,应当从重处理。《规定》还提出,符合一定条件的学校、幼儿园委托承包经营的,学校、幼儿园自身也应当配备食品安全总监。

此外,市场监管总局近期修订出台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也将于4月15日起正式实施,补充完善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的定义,明确了食品安全总监应由企业的管理层人员担任。


4、四部门开展2025年个人信息保护系列专项行动

4月2日,从中央网信办获悉:近日,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将开展2025年个人信息保护系列专项行动,进一步深入治理常用服务产品和常见生活场景中存在的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典型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在网络空间合法权益。

据介绍,相关部门将围绕以下重点问题开展系列专项行动:一是APP(含小程序、公众号、快应用)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聚焦未提供个人信息收集使用规则,未按照个人信息收集使用规则处理个人信息,未提供个人信息相关投诉渠道等;二是软件开发工具包(SDK)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聚焦SDK未提供个人信息收集使用规则,未按照个人信息收集使用规则或与APP明确的规则处理个人信息等;三是智能终端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聚焦智能手表、智能手环等穿戴产品,智能音箱、智能门锁、智能摄像头等家居产品、学习终端,未提供个人信息收集使用规则,高频次、高精度、长时段超范围收集非必要个人信息等;四是公共场所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人脸识别信息,聚焦交通运输、住宿旅游、教育培训、文化体育等公共场所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人脸信息,但未履行单独或书面告知同意等法律义务,未设置显著提示标识等问题开展治理;五是线下消费场景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聚焦自动售卖、扫码点餐、出行乘车、入场停车、商超支付、扫码充电、房屋租赁等线下消费场景中,强制关注公众号、强制注册会员,强制收集非必要的信息等问题开展治理;六是个人信息相关违法犯罪案件,聚焦网络借贷、求职招聘、出行购票、教育、医疗、旅游住宿等领域个人信息违法犯罪活动开展治理。


5、国家数据局:激发企业“用数”活力

4月2日,国家数据局在京举行“数据价值化 我们在行动”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二场。

随着数字经济快速发展,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形成的数据资源越来越多,这些数据蕴含的价值潜力巨大,企业对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需求日益增强。

国家数据局副局长陈荣辉在会上表示,要激发企业“供数”动力和“用数”活力,鼓励企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不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充分开发和利用其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形成或合法获取、持有的数据。支持企业探索市场化、场景化的数据“授权使用、分享收益”新模式,让各方主体在创造数据价值的同时,获得与其贡献相称的回报,推动更多优质数据产品和服务进入市场。

国家数据局将在能源电力交通物流卫星遥感新材料等重点行业领域,推动行业龙头企业联合上下游企业,建立开放互联的行业可信数据空间,探索多方参与的数据产品开发和收益分配机制,促进企业数据资源高效流通和协同利用。

下一步,国家数据局将协同各有关部门、各地方,分类施策、多措并举深化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激发企业“用数”创新活力,加快释放数据资源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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