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常识:非全日制研究生
来源:网络资源
发布时间:2023-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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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研究生是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全国统考),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后,获得统招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籍,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进行灵活时间学习,修满学分后获得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毕业证书及相应的研究生学位证书的研究生。属于淘汰选拔制普通高等教育,择优录取。

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同于俗称的在职研究生,属于学历教育。 2017年之后在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基础上设立非全日制研究生,相关工作纳入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招生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类型同为普通高等教育,均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入学,同属于统招统分计划,毕业同样获得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毕业证及学位证双证,两者仅学习方式不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普通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培养和毕业标准,两者学历证和学位证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因非全日制研究生改革时间较短,社会容易把非全日制普通研究生与传统在职研究生(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同等学力申硕)、非全日制的成教、自考、网络教育本科相混淆,所以造成了对普通高等教育的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歧视的错误现象。 2020年2月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强调对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就业权益保护,明确各地及用人单位应为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就业机会和落户机会,不得设置与职位要求无关的资格条件。


相关政策

2016年9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进一步界定和完善了非全日制研究生相关政策,将研究生培养推向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在全日制研究生基础上设立统招学历的普通高等教育非全日制研究生。

2019年,教育部规定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定向招生。

2020年2月教育部、人社部、中组部、国资委、公安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为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就业权益等方面提供了制度保障,确保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在就业工作等方面都能实现同等待遇。


招生培养方式

个别高校为了达到教育部同质量的要求,要求双证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一样进行全脱产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上课期间采用与全日制研究生相同的考勤考核方式,上课期间每天严格刷脸打卡签到和签退,不定时抽查学生的实时学习情况,做到在学校上课期间全脱产的学习,专业课程设置、课时安排和教师队伍与全日制完全相同,毕业论文的审核、答辩与全日制实施相同的严厉政策,严把质量关,做到了保质保量,达到了非全日制全脱产学习方式。而不同于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同等学力申硕的单证研究生(传统在职研究生),往往学校要求没那么严格,毕业相对容易。